國立政治大學公開徵求法學院院長候選人啟事
- 依據本校院長遴選辦法、法學院院長遴選要點及法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114年3月6日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- 院長任期自114年8月1日起,任期為二年,得連任一次。
- 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國內外大學教授。
(二)具學術領導、行政能力、服務熱忱及高尚品德。
(三)具學術成就與聲望且學術專長與法學院相符。
(四)協助並規劃法學院院館之管理及運營。
- 院長候選人得自行登記參選,或由院務會議推薦,或由遴選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舉薦。
- 院長人選為校外人士時,就任前須依新聘教師聘任程序聘為本校專任教授。
- 本校法學院簡介:請參見網頁。
- 候選人登記表、相關書面資料及電子檔,請於114年4月11日下午5時前,寄至本校法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(人事室侯品禕小姐代收),並請確認寄達與否。
- 本校院長遴選辦法、法學院院長遴選要點、院長候選人推薦表及資料表等相關資訊刊登本校網頁:
網址:https://posman.nccu.edu.tw/front/NEWS/news01/news.php?ID=bmNjdV9wb3NtYW4mbmV3czAx&Sn=6107
聯絡人:侯品禕小姐
電話:(02)29393091轉67287
傳真:(02)29382680
E-mail:pinyi@nccu.edu.tw
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啟
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