赴陸港澳申請措施
▼適用對象:兼任行政職務教研人員及公務員
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
兼任行政職務教研人員及公務人員赴陸港澳(含轉機)申請措施
▼赴中國大陸地區【含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(過境轉機)】
赴大陸地區許可申請表(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)
赴大陸地區許可申請表(簡任第十職等以下)
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專區
赴大陸地區返臺通報表
▼赴港澳地區【 含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(過境轉機)】
本校兼任行政職務教研人員及公務人員因公赴港澳(含過境及轉乘)申請表
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非因公務事由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
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通報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