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本校114學年度行事曆,114學年寒假期間自114年12月22日(星期一)起至115年2月22日(星期日)止;
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開始上課,合先敘明(附件1)。
二、依本校寒暑休規劃方案(附件2),寒休3天,其中共同或自行排休天數,視當年情形規劃後公告,自行排
休之寒暑休每次至少半日。115年寒休規劃如下:
(一)共同排休:2天,單位確有特殊業務需求者,得專案簽准調整共同排休日。
1、115年1月2日(星期五):元旦後一天,形成四天連假。
2、115年2月13日(星期五):春節連假前一日,形成十天連假。
(二)自行排休:1天,得於期間內排休(自114年12月22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),
每次至少半日,並應於期限內休畢,未休畢視為放棄,不得要求其他補償。
三、因共同寒休日仍為各機關正常辦公日,為保留彈性並維持業務正常運作,各單位應配合辦理以下事項:
(一)公告共同寒休相關資訊於各單位網頁。
(二)確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,以避免造成洽公人員不便或影響其權益,上班期間各辦公處所之電話
不得無人接聽,以維持良好之服務品質。
(三)一級行政單位於共同排休日排定輪值人員到班(至少2人,其中1人為中階主管以上人員);
教學單位、研究中心及二級行政單位由主管視業務需要安排人員輪值,並排定專人接聽單位公務手機。
(四)應建立緊急應變機制及即時維護緊急通聯網路,如遇緊急行政事件請通知相關人員處理,或請聯絡
學務處學安組或總務處事務組駐警班。
(五)差勤管理人員於共同寒休日前,至新平台校務系統「勤假管理系統」辦理以下事項:
1、於「值班維護」設定輪值人員排班輪值以半日為單位(班別代碼:9929(全日)、9930(上午)
或9931(下午))。
2、於「分機值班維護系統」設定當天電話轉接之分機號碼。
3、以上操作說明,詳見人事室網頁/專區服務/差勤SOP。勤假系統中各單位設定之勤假管理人員名單,
請各單位逕行檢視;如有變動,請逕填具需求向電算中心申請權限異動。
(六)當日之排班輪值以半日為單位,正常上班時間內或於當日排定接聽單位公務手機之值勤人員
(不到校上班)不得申請加班。輪值者,倘差勤正常,則依輪值類別核予輪值補休,並應於6個月內休畢,
不得折算工資。
四、至本校計畫專任人力人員:
(一)高教深耕計畫者:比照本校行政人員寒休規劃方案辦理。
(二)非高教深耕計畫者:如計畫主持人同意比照辦理,則由計畫專任人力上線填送假單(共同及自行排休
之寒休皆需)並經計畫主持人核准。
(三)如有疑問,請逕洽人四組李組長(分機:67565)
五、115年春節團拜訂於2月23日(星期一)(農曆正月初七)辦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