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本校寒暑休規劃方案,115年行政人員暑休9天,援例規劃共同排休5天及自行排休4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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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排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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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期間自6月15日至10月31日止,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,並於5月下旬給假。暑休應於期限內休畢,未休畢視為放棄,不得要求其他補償。另有特殊業務需求者,得專案簽准調整自行排休之休畢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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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114年12月31日以前到職者,4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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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度新進及復職人員,依到職期間,按比例核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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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日至2月28日:4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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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至3月31日:3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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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至4月30日:2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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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至5月31日:1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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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勞基法人員114年屆期之特別休假,如已休畢規定天數,則核給115年自行排休之暑休4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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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排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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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於7月10日、7月17日、7月24日、8月7日及8月14日,共5日全日暑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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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持業務正常運作,單位得經專案簽准將共同排休日調整為自行排休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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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共同暑休日仍為各機關正常辦公日,為保留彈性並維持業務正常運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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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共同暑休相關資訊於各單位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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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,以避免造成洽公人員不便或影響其權益,上班期間各辦公處所之電話不得無人接聽,以維持良好之服務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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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行政單位於共同排休日排定輪值人員到班(至少2人,其中1人為中階主管以上人員);教學單位、研究中心及二級行政單位由主管視業務需要安排人員輪值,並排定專人接聽單位公務手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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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建立緊急應變機制及即時維護緊急通聯網路,如遇緊急行政事件請通知相關人員處理,或請聯絡學安組或駐警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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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勤管理人員於共同暑休日前,至新平台校務系統「勤假管理系統」辦理以下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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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「值班維護」設定輪值人員排班輪值以半日為單位[班別代碼:9929(全日)、9930(上午)或9931(下午)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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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「分機值班維護系統」設定當天電話轉接之分機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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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操作說明,詳見人事室網頁/專區服務/差勤SOP。各單位請檢視勤假管理人員,如有變動,請逕填具需求向電算中心申請權限異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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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日之排班輪值以半日為單位,正常上班時間內或於當日排定接聽單位公務手機之值勤人員(不到校上班)不得申請加班。輪值者,倘差勤正常,則依輪值類別核予輪值補休,並應於6個月內休畢,不得折算工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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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本校計畫專任人力人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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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教深耕計畫者:比照本校行政人員暑休規劃方案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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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高教深耕計畫者:是否比照實施,依計畫主持人意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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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專任人力暑休申請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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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疑問,請逕洽人四組(分機:62046)。
